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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。主管外事、审计、监
察、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。
分管区审计局、监察局等单位;联系区人大、区政协等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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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。协助分管政务服务、信息化、人事、编制、财政、税务、国资管理、目标督查、机关事务等工作。
分管区政府办、政务服务中心、信息办、人事局、编办、财政局、国资办、目标办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;联系区国税局、地
税局以及电信、移动、金融、邮政等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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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分管计划、体制改革、工业、统计、安
全、消防、工商、物价、质检、食品药品监督、工业集中发展区等
工作。
分管区发改局、经济局(中小企业局)、统计局、安监办(安监
局)、物价局、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办等单位;联系区工商局、质监
分局、食药监局、粮食分局、青羊工业建设发展公司以及电力等单
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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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分管民政、双拥、地名、残联、老龄、劳动、就业和社会保障、科技、兵役、民族、宗教、对台(侨)事务、档案、地方志、红十字会、社区建设等工作。
分管区民政局、双拥办、地名办、残联、老龄办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社保局、就业局、科技局(知识产权局)、民宗局、档案局、地志办、红十字会等单位;联系区科协、台(侨)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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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分管文化、旅游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、教育(招生)、卫生(爱卫工作)、体育、计划生育、妇女儿童等工作。
分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、教育局(招办)、卫生局(爱卫办)、体育局、计生局等单位;联系新青羊、精神文明办、行政学院和群团等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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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分管农业、农村、城乡建设、防汛、国
土、规划、交通、房产和人防(地震)等工作。
分管区推进局、区建设局、防汛办、交通局、房管局、人防办、统建办和重点办、旧改办等单位;联系街道办事处、区国土分局、规划分局、兴城建实业发展公司、兴光华城市建设公司、青羊建设投资公司、青蒲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、青蒲小城镇发展投资公司、少城建设管理公司以及气象、天然气、自来水等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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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分管商贸、对外开放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稳定、信访、公安、司法、法制、保密、应急管理、市容环卫、园林、绿化、环保、城管行政执法等工作。
分管区商务局、投促局、综治办、法制办、信访局、司法局、依法治区办、保密局、环保局、城管局等单位;联系区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分局、工商联等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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